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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豪讲堂 | 陈乐律师作《工抵房新型案例研讨》专题讲座

2025-08-29 15:13:18返回

2025年8月27日晚,本所合伙人陈乐律师为全所律师就“工抵房新型案例研讨”开展专题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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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工抵房”是指开发商用其开发的商品房顶抵承包方的工程款的行为,也即“以房抵债”。近年来,房地产行业持续走低,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,以房抵债成为普遍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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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乐律师详细分享了他办理的两个案件,与全所同仁一起讨论了以下两个问题:


一、合同签订时约定“以房抵债”方式支付工程款,在原告方履行完毕供货施工义务后,被告方迟迟不能配合将工抵房过户到原告(原告指定第三人)名下,原告是否有权解除“以房抵债”方式支付工程款的约定,直接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?


二、原被告签订《工抵房协议》,约定被告将其所有的房屋抵偿给原告,用以抵偿被告关联公司欠付原告的工程款。然而,在《工抵房协议》签订后直至原告指定的房屋买受人同被告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办理交房手续有个相当长的期间。被告基于在《工抵房协议》签订前同他人就涉案工抵房签订租赁合同所收取的租金,在《工抵房协议》签订后的部分,应当归谁所有,是否有权继续收取还是应向原告返还?租金返还的起算点如何确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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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交流环节中,结合案例及问题,所内律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,现场互动气氛热烈,取得了良好的专业交流效果。